税务风控戴上信息化“紧箍咒”
2016/8/8 9:05:45

 
      传统内控机制长于事后分析和追究,即使全面找出了问题,执法风险已既成事实。信息化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则可以把日常监督落实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4月12日,济南市历城区国税局工作人员为纳锐人进行“营改增”税控装置发行和增值税发票发放工作。
 
  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对外行使执法权,对内管理人财物,权力事项多监管难,稍有不慎就容易导致出现税收风险。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认真剖析600多个案例,发现四条规律:一是犯罪行为都与税款流失有关;二是都发生在税收执法环节;三是对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明确的税收管理或廉政防范规定;四是都与“权力”有关。
  针对这一状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治权”、“治内”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驱动,打造“上了锁的笼子”,努力使不廉行为无处藏身,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风险、行政风险、廉政风险和税收流失风险,防止有法不依甚至以税谋私、徇私枉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全国税务系统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要求,固化于信息技术、镶嵌到电脑软件,实行“预警前置、过程监控、实时处置”,形成了用制度和科技管人、管事、管风险、强税收的严密监督体系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防护体系,确保权力运行不出轨,党员干部不出事、少出事。
 
信息化手段“上锁”制度“笼子”
 
  随着税务改革深入,税收红利扩大,执法权力增多,风险随之增加。比如,全面推开营改增,可用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展所有行业,铤而走险者增多,管理难度增大。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从福建税务部门了解到,税收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货运发票代开”系统营改增数据没有互联互通,可能导致纳税人“多代开发票,少缴纳税款”;江苏等地税务部门发现所得税报备、台账管理,非居民合同备案、股权转让、预约定价等事项长期在计算机外运转,无疑增加了执法风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局长关礼认为,围绕“管权控权”,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经历了“制度防控重点管队”、“科技防控重点治税”和“制度加科技、管队又治税”三个阶段。
  他介绍说,起初,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与税收业务,排查岗位风险点,制定和完善了内控制度和防控措施,但在事后分析和追究模式下,即使全面找出了问题,执法风险也已既成事实,有些损失难以挽回。
  国家税务总局将信息化作为深化内控机制的突破口,在管人管钱管政策的总局机关,率先梳理282项主要业务,制定164项工作规程,查找出195项风险点,实行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全国32个省级国税局、31个省地税局实现了内控信息化,税务主体软件内嵌流程管理、痕迹管理功能,从规范出口退税逐步拓展到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全面审核比对软件信息,拦截并整治规范征管漏洞,提示和“阻断”违规行为,用科技为制度的笼子“上锁”。
  “对该防范的行为不防范到位,该敲警钟的事项不及时提醒,就是为政失德、为政不善。我们宁可今天因严格管理听到骂声,不愿明天听到干部身陷囹圄的哭声。”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说,要靠内控机制把日常监督落实到事前、事中、事后,不让有企图的人钻空子,不让违规者酿成大错。
  
四项举措全流程监控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采访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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