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气产地呼吁调整资源税收入分配比例
2010/11/29 13:58:25
今年6月1日起,新疆在全国率先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由过去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半年来,改革的进展如何?各方对改革怎么看?本报记者深入天山南北进行了采访?
“新疆已经尝到了油气资源税改革的甜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王建新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截至今年10月份,新疆油气资源税收入14亿元,同比增收11.4亿元,增长442%。
自今年6月1日起,新疆率先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由过去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据有关人士透露,从稽征之日起到年底,仅石油和天然气可增加税收20亿元。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后的增收效应已经初显。
资源税新政稳步推进
石油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资料显示,2009年新疆生产销售原油2300万吨、天然气210亿立方米,共征收油气资源税7.66亿元。新疆油气资源税新政执行以来,油田企业积极响应、认真配合,地税部门普遍反映:“征收顺利。”
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共涉及11个地州市的33个县(市),以及中石油(10.93,-0.05,-0.46%)新疆油田、吐哈油田、塔里木油田公司、中石化西北分公司河南油田公司新疆分公司等5家油田企业。
油田企业怎样对待和落实油气资源税改革?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总会计师贾东吐露了心声:“保证足额足量上缴资源税,造福地方百姓,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据了解,新疆油气资源税新政,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同时,对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和三次采油的纳税人暂按综合减征率落实资源减税政策。
塔里木油田作为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征税比例最高的企业,早在税改相关规定正式出台前,就由税收管理部门牵头,协调生产运行、规划计划、开发事业部、天然气事业部等部门,落实综合减征率及资源税上缴,并结合轮南、东河、轮古等井含稠油等特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综合减征率计算公式,经过反复论证、多次验证,最终计算出塔里木油田综合减征率,又经集团公司多次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并得到认可,最终确定塔里木油田实际征收率为4.96%。
油气资源税新政实施后,塔里木油田严格执行国家资源税改政策,主动与地税局沟通,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落实政策、资源税上缴等情况。据统计,今年6月至10月,塔里木油田上缴资源税665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7%。若按相同产油量和油价计算,2011年,塔里木油田预计缴纳资源税将比2009年全年增长400%。
据新疆油田公司财务人士透露:“油气资源税改革以来,新疆油田公司已累计缴纳6.86亿元,预计全年缴纳10.7亿元,大大高于2009年缴纳的2.2亿元。”
南北疆群众得了实惠
新疆实施油气资源税新政,旨在进一步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酝酿已久的新疆油气资源税新政甫一出台,在天山南北引起广泛关注。
地处天山南麓的新疆拜城县,是“西气东输”主力气源地,年供气能力120亿立方米,投产后累计产量已达500亿立方米。实施油气资源税费改革,拜城成为直接受益地之一。
“油气资源税改革,给拜城县财政带来了一笔不小的财富。”提及油气资源税改革,县长阿依努尔?买合赛提兴奋不已:拜城是个农业大县,2004年西气东输主气源地??克拉2气田投产后,县里60%以上的财政收入来源于天然气资源税。虽然,近几年能源价格不断上涨,但由于资源税采取以量计征,县财政收入未见增加,一些民生工程也因缺少资金无法实施。
自6月1日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开征以来,拜城县油气资源税收入达1.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倍多。拜城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资源税增收部分着重用于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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