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桓:十二五期间四大税种备受关注
2010/11/3 16:10:58
在即将过去的十一五期间,我国进行了多项税制改革,比如,增值税转型、全面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扩大消费税范围等,可以说,我国税制建设和改革在过去的五年内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接下来的“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税制改革又将有什么样的思路呢?百姓关注的个税、房产税等是否会有一个比较大的进展?对此,本报记者在第四届全国税法知识大赛抽奖仪式后采访了著名税法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刘桓对十二五期间我国税制的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作了详细的预测。
增值税:将立法或可扩至建筑运输业
关于增值税的立法问题,备受人们关注。早在今年年初,在国务院下发的《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增值税立法成为年内力争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而关于增值税扩大纳税范围的说法也一直不曾间断。
我国现行的税制制度是增值税营业税并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是制造业,而对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征收营业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表示,这种税制制度下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不完整,造成了第三产业企业购买设备等相关支出不能抵扣,即重复征税,税负过重。因此,税制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由增值税取代营业税。
对此,刘桓教授告诉记者,增值税继转型之后要扩大范围,进行立法。增值税征管实行的是以票控税,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以增值税发票为准,一些行业比如餐饮等难做到收支全部反映到增值税发票上,这就使税制的规范要求与目前企业发展状况之间产生矛盾。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细致的问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探讨。增值税的改革、立法过程是一个庞大的过程,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即使不考虑中央和地方收益分配等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增值税全面扩围也存在困难。
对于增值税扩围涉及到中央和地方收益分配和国地税征管权限变化等难题,有关部门可能考虑绕过困难、部分扩围,而最先实施增值税代替营业税的领域则可能是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
个税:将有“一个颠覆性变化”
个税的改革呼声一直不断,业内人士认为,十二五期间,个税改革依然会是大家热议的话题。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曾表示,个人所得税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十五年来只听声音不见行动的情况恐怕仍要继续,但个税改革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有限。如果能够以个人身份证为依据,建立全国联网的税收信息平台,上述问题将有可能得到解决,但是解决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问题,要人大、国务院一起下决心,也需各省支持。
在网易财经和人民网联合征集的“富民100条”的建言中,网友们对于个税改革的意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个税起征点应该与CPI或最低工资挂钩,应该按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划分。除此之外,网友还强烈建议个税应该按家庭征收,并且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监控应该加强。
业内人士称,实际上,个税起征点在十一五期间虽然连续上调了两次,但是作用不大。
在谈到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刘桓表示,几年来,在两会上,不少人把个人所得税改革作为一号提案,这反映了百姓的诉求。实际上,个人所得税占我国税收总量的比重并不大,不超过7%,但是美国个税在联邦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基本占到40%以上。根据我国近几年的情况看,个税仍然很难成为我国的主体税种。如果将社保拿进来的话,可能会高一些,但是也高不了太多。那么,为什么占我国税收比重那么低的税种却引来大家这么多的关注呢?因为这个问题是和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
刘桓告诉记者:“迄今为止,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可谓是小打小闹,没有触及根本。大家一直在争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应该2 000元,2 500元还是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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