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税改我们不能再回避
2010/9/29 13:54:44
9月20日下午,由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主办的“中国税收改革”学术研讨会暨《中国税收发展报告(2009/2010)》发布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隆重举行。业界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议主要探讨了后“金融危机”时代及我国“十二五”时期进一步深化中国税收制度改革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问题。专家们为“十二五”规划和中长期税收发展献计献策。
会议同时还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编写的《中国税收发展报告(2009/2010)》(以下简称《报告》)隆重介绍给参会人员。据悉,《报告》是年度《中国税收发展报告》的第一集,今后每年将推出一集。《报告》分为上篇“中国税收发展报告???总报告”,中篇“中国税收发展报告???分项报告”(包括宏观经济与税收形势、税收政策变化、税制改革发展、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法制建设、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等七个分项)和下篇“中国税收发展报告???专题报告”(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环境税和烟草税改革等六个专题),以期能够洞察经济发展与税收发展的趋势,记录中国税收改革与发展的进程,评析税制改革与税收法制建设的大事,探求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大计,贡献税收科学前沿成果。
中国税务出版社社长程永昌教授对《中国税收发展报告(2009/2010)》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该书不仅具备“大、新、好”的特点,而且在内容上“论证全面、数据详实、分析到位”。
“十一五”期间,有八个税种的改革已经完成或部分完成。那么,“十二五”期间,中国的税制改革将有哪些动作?大家关注的房产税和个税改革究竟何时才能实现?
税改难点
“直接税是最难啃的一块骨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适当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部分应税品目税负水平和征缴办法。适时开征燃油税。合理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所得税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
就目前来看,“十一五”期间,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燃油税、出口退税等在内的几个税种的改革,有的已经全面完成,有的已经部分完成,像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改革,或是已经开始试点,即便是没有试点的,也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方案,甚至有望近期内启动。但是,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的改革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而这两个税种,从税理上看,都是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多位专家在会上表示,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认为,“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的改革早已进入重大改革行动的清单,而当前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破解又亟待直接税担纲尽责。但其进展的迟缓,只能归结于其实施的难度过大。这实际上告诉我们,在所有的税收改革项目中,直接税是最难啃的一块骨头”。
税改方向
税制改革应继续完善四大方面
“十一五”期间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完善财税体制。虽然在“十一五”期间,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迈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但是仍有很多地方需要继续努力。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郝昭成表示,从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全球化交汇点的定位上看,我国税收制度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应该是实现税收制度科学化、现代化、国际化。
郝昭成指出,我国从2003年以来,按照党的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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