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营业税纳税人很“眼红”
2009/2/2 9:37:46
新年到来之际,同在泉州惠安办厂的万镇民与连明聚在一起庆贺新年,谈及2009年企业的发展,两人的心情却截然不同。尽管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订单减少了一半,但由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至3%,万镇民经营的服装厂税负减轻了不少,企业总算能喘口气。而经营运输公司的连明心情就没那么轻松了,由于他是营业税纳税人,仍要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目前企业身处“寒冬”,连明盼望也能像万镇民的服装厂一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阳光:“国家如果能出台针对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有多好啊!”
渴望减轻营业税税负的企业主远不只连明一人,不少营业税纳税人呼吁国家出台营业税优惠政策,让营业税纳税人也搭上税改的“快车”,使得企业早日走出困境,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业内人士指出,这项改革一旦开展,将消除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
与增值税纳税人相比,税改后的营业税纳税人税负明显偏重
1月3日,尽管还是元旦假期,但福建信达轻工制品有限公司的厂房里依然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数十名工人围着三台“大家伙”正忙着。原来,公司刚添置了三台总价值600万元的木料加工设备,工人正进行调试,计划春节前完成新生产线的准备工作。“现在,许多出口企业捂紧了‘钱袋子’,你们公司为何还舍得花大钱买设备?”面对记者的提问,公司财务总监王文元说:“多亏了增值税转型,这笔购置设备的600万元可享受到进项税额抵扣,为企业减轻税负90多万元。”
据悉,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对于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而言,转型改革的最大好处是,直接降低新增固定资产每期提取的折旧额及企业管理费用,对企业减少增值税支出、增加盈利水平大有裨益。记者从福建税务部门了解到,增值税转型后,预计一年可为福建增值税纳税人减轻税负33亿元。
眼下,为应对金融危机,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项保增长、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的政策,其中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重要内容之一。在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营业税纳税人税负较重的问题凸显。
不可否认,交通运输、管理咨询、物流、融资信贷等服务业在解决就业以及刺激消费上起到了积极作用,而营业税税负过重将束缚其“拳脚”,另外,建筑业也未能搭上增值税转型的“顺风车”,对于目前资金链十分紧张的房地产商来说,5%的营业税已经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泉州市入库房地产行业税收收入为17.11亿元,其中营业税7.83亿元,同比减收7573万元,降幅达8.8%,增幅比前年同期回落了22.0个百分点;金融保险营业税68080万元,同比增长33.4%;交通运输业营业税19644万元,同比减少203万元。
泉州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房地产、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业已陷入不景气状态。2008年,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加上消费者信心不足,使得泉州房地产市场观望气氛浓厚,楼市交易持续低迷。而金融保险行业虽然成为拉动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行业,但2008年以来,信贷规模收紧,利率较高,工业等短期贷款增幅明显回调,不仅给工业企业带来了资金压力,也使得金融机构的业务减少,利润不佳;物流业则因为高油价、高成本和外贸货运量业务减少,致使企业效益不容乐观。在企业艰难求生之时,营业税成为这些行业的不能承受之重。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曾做过测算,增值税的税率虽然高达17%和13%,但因为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增值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大概在4%,而以服务业为例,营业税的实际税负为5%,税负明显比增值税高;而且营业税是按照营业收入总额征收的,这使得从事第三产业的纳税企业感到税收负担过重,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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