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月办税:注意征期调整和个税申报
2009/1/4 19:27:39

       
国税征收 
月份 
申报期 
入库期 
税种 
1月 
1-19日 
1-19日 
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19日 
1-19日 
申报缴纳2008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 
1-19日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地税征收 
1月 
1-12日 
1-12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19日 
1-19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 
1-19日 
1-19日 
申报缴纳2008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 
1-19日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一、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申报期延长到次月15日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期由次月1-10日延长到15日。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勿忘自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时间 
  按照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办理纳税申报。以2008年年为例,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在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包含的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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