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万“偷”来的捷径,代价是1800万:头部网红白冰偷税案
2026/4/30 15:12:00
2026年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偷税案件——“探店”网红白冰因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手段,在2021年至2024年间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共计911.18万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1891.24万元。
偷900万,赔1800万。不是1:1的“秋后算账”,而是接近1:2的“事后翻倍”。 这是一份写满了法律后果、行业乱象和个人教训的法治教材。一、“聪明”的设计,碰上了“更聪明”的系统白冰的粉丝量超过4000万,是短视频平台上头部美食探店博主。他的变现方式主要是广告合作,佣金不菲。但是,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后发现,白冰自2021年以来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长期明显偏低——网络热度与纳税数额之间存在明显反差。稽查人员顺藤摸瓜,发现白冰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多达十余家。其中,一户注册在重庆的个体工商户显得格外可疑:这户个体工商户长期进行大额申报经营收入,但工商信息中却无参保人员,意味着没有长期固定的工作人员。稽查人员奔赴重庆核查,发现该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地址大门紧锁,并无实际生产经营迹象,判定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空壳 “个体户” 。简单来说,白冰的设计逻辑是:把个人拍摄短视频、借助个人形象和流量推广获得的劳务收入,先转入这家空壳个体户名下,再通过虚构成本费用、套用核定征收优惠等方式,将本应按劳务报酬申报的高税率收入 “变装” 成低税率的经营所得。但这只是他偷税体系的一个“节点”。其余两个路径更显隐蔽。其一是“私户收款”。稽查人员发现,白冰通过关联公司将资金汇给山东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再经过多层流转,资金最终回到白冰及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这种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不进行申报纳税的做法,是典型的虚假申报行为。其二是“公私混账”。白冰直接控股的某公司账面上,出现了大量奢侈品发票——名牌包、高端首饰等。但这些物品几乎都出现在白冰个人生活视频里,由他本人和家人日常使用,与公司经营毫无关系。稽查人员认定,这些个人消费被违规列支为公司成本,并视同公司对个人的红利分配,但白冰未就此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注册空壳公司、虚构发票流水,到隐匿真实收入、公费报销个人奢侈品,这些环环相扣的操作最终在大数据稽查面前一一瓦解。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白冰承认了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转换收入性质、通过公司虚假列支取得收入等违法事实,同时还主动承认了通过虚假申报二手房价格少缴契税、向公司借款用于个人消费等问题。他公开表示:“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理处罚,全力配合税务机关完成整改。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公众人物,更要合规经营、依法纳税,起到良好示范带头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2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截至2026年4月,上述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二、“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一字之差,后果天壤之别公众看到的是 “罚了” ,但我看到的是 “为什么这样罚” 。白冰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正在于 “收入性质的认定” ——这也是近年明星网红偷逃税案件中反复出现的关键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达到45%;而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且允许扣除成本费用,在一些地区还可以适用核定征收方式,实际税负率往往远低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6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