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9年3月30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银监会 保监会
发文机关代字:商建发
发文字号:商建发[2009]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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