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3年12月30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机关代字:国办发
发文字号:国办发[2013]112号
点击下载文件: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6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