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述职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4年3月21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机关代字:财文资便函
发文字号:财文资便函〔201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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