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小麦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4年5月20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粮食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
发文机关代字:发改经贸
发文字号:发改经贸[2014]1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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