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1年7月29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个人所得税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税
发文字号:财税[201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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