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三五”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
2021/2/25 10:04:06

  从国地税合作到合并,从“一厅通办”到“一网通办”,从实体办税到智慧办税……“十三五”期间,一系列事关国计民生的税收变革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每一寸肌理。 
  5年来,我省税务部门积极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使命,坚持税费同抓与提高质量并举,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为企业“护航加速”、为群众减负谋利,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强有力的发展动能。 
  提质增效融入发展大局 
  “十三五”期间,我省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六稳”“六保”,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5年来,我省税务部门全面落实民族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助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省785户次企业享受到民族自治地方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税额达1.65亿元;全省税务部门选拔使用316名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 
  积极推动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法在我省顺利落地,充分发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对节能环保的绿色激励效应,有效助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 
  积极拓展与周边国家税收交流合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切实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边境贸易创新发展,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贯彻落实涉农产业、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扶贫捐赠等6大类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以来,全省落实支持“三农”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额184.61亿元。各级税务部门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共选派2000余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专职扶贫干部,聚焦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医疗扶贫、教育扶贫等,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1亿元,帮扶的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按期脱贫出列,为云南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税务力量。 
  深化改革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我省全面推开。2017年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2018年国家推出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十三五”期间,一大批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袋,惠及千万企业和个人。2018年,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以改革为契机,整合涉税业务、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2020年,面对疫情大考,我省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国家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出台云南税务“战疫十条”,精准把脉企业需求,主动服务纾难解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经济恢复释放了积极信号。 
  “过去5年是税收改革频度最多、力度最大、难度最高的五年。”省税务局局长唐新民表示,“十三五”期间,我省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改革持续深化,国地税从合作到合并的效益逐步扩大,税收“调高惠低”作用进一步显现,税收治理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随着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减税降费的中长期效应和叠加效应逐步显现。预计2020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90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回暖提供了税务支持。税收“减法”换来企业效益的“加法”,继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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