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红利知多少—聚焦吉林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程
2017/3/24 9:31:46
“真金白银的政策,是政府给我们发的一个大红包。”说起营改增,长春金安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力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他拿出“营改增”后第一个月即2016年5月的报表告诉记者,当月企业销售收入总额(含税)为916万元,应纳增值税为31万元。如果按照原营业税计算,应纳营业税45.8万元,营改增后企业减税14.8万元,税负降低1.62%。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发出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总攻令”,吉林省上下团结一致、迎难而上,勠力同心,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
时满一年,我们不妨盘点一下吉林人交出的这份答卷。
看点一:真金白银的改革红利
来自省国税局的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本轮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吉林省四大行业纳税人24.6万户,实现改征增值税收入90.1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总体实现净减税56.6亿元。
自2013年实施营改增以来,吉林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37.98万户,其中:“3+7”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13.43万户,建筑业3.48万户,房地产业0.48万户,金融业0.54万户,生活服务业20.04万户。政策惠及面广,其中生活服务业最为明显。
从减税额度来看,在全部营改增纳税人中,吉林省净减税额最大的5个行业分别是房地产开发、其他商务服务业、增值电信业、陆路货物运输和文化创意服务业,净减税额分别是2.92亿元、2.39亿元、2.35亿元、1.50亿元和1.44亿元。
汽车产业是吉林省的第一大产业,每年占全省税收的40%左右,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新增加的服务类进项税额1.07亿元,可全部用于抵扣税款。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首个旅游上市公司,2015年度该企业缴纳营业税1600万元,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460万元,税负由5%下降为1.3%。
营改增前的2015年,百胜餐饮集团全年营业额7.9亿元,缴纳营业税3980万元。营改增后,由于该集团在日常管理中十分规范,进项税尽可能取得专用发票,所以纳税人税负不断下降,由5%下降至0.5%。特别是自2016年9月以来,一直处于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情况,到12月底,纳税人留抵税额达到440万元。
看点二:不断发酵的政策效应
营改增这个“大红包”不简单,一方面着眼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同时更是致力于企业未来的创新发展,是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伴随着“试点”的全面推开,一系列的政策效应在发酵、在显现。
“公司开发的新地产项目经测算实际税负将比营业税时代降低1.5个百分点,营改增让我们轻装上阵。”对于中冶新奥(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四海来说,营改增政策不仅在2016年为其所在企业实现了50万元的减税额度,更推进了全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现在,公司的合作伙伴都在努力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都在向规范化管理迈进。
作为电信业相关企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于2014年6月1日纳入试行营改增企业范围。“营改增的形式是抵扣,本质是管理,核心是转型”,谈到营改增,公司税务经理仲明慧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据她介绍,公司2014-2016年度总的预缴增值税收入25.82亿元,实际预缴增值税为3587万元,如果换算成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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