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保险降费政策效应和问题分析
2020/7/23 9:52:30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2015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国先后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明确多项减税降费措施以助推经济稳定增长。国务院明确规定自2019年5月1日开始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6%,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等重大举措,保障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河南省是全国人口第一大省,也是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全责征收较早的省份。本文以河南省养老保险降费相关情况为基础,对减税降费政策效应进行综合分析。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降率减费的结构性特征
 
  为贯彻中央普惠性社会保险降费政策,2019年河南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布2018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2019年,全省享受普惠性社会保险降费政策月均17.04万户、547.65万人,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181.85亿元,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费额达106.01亿元(包括降率减费额78.65亿元,调整社平工资减费额27.36亿元),占社会保险减费额的58.32%。减税降费红利在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加剧、经济增长“换挡期、阵痛期、消化期”三期叠加的背景下得到了有效释放,既降低了企业的人力成本,注入了内生动力,也提高了企业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为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降费幅度最大
 
  2019年,河南省参保企业总数达到了19.47万户,其中内资企业数量达到了16.49万户,占参保企业总数的84.69%,港澳台投资企业、个体经营、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数量为2.59万户,仅占参保企业总数的14%。由于内资企业数量较多,在降费额度方面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2019年享受到了64.49亿元的社会保险降费,占总降费额的82%。其他类型企业享受到的降费额度占比较小,合计降费14.16亿元,占总降费额的18%。
 
  (二)从经济性质看,民营企业、国有和集体经营企业都明显感受到了政策红利
 
  2019年,国有和集体经营企业缴费户数为0.71万户,享受到了16.52亿元的社会保险降费额度,分别占参保企业总数和总降费额的4%和21%。与国有和集体经营企业具有的数量较少、规模普遍较大、经营管理相对规范、社保缴费数额较多的特点相比,民营企业参保户数达到了15.12万户,占参保企业总数的55%,参保户数较多,但存在规模相对较小、管理水平有限,享受到的降费额度仅为42.59亿元,侧面反应出了社会保险缴费数额相对较低的现状。
 
  (三)从企业规模看,微型企业参保积极性不断提高
 
  由表1可知,大型企业享受到的降费额度最大,达到了28.91亿元,占总降费额的36.76%,体现了大型企业经营较为稳定、缴费金额较大的特点。其缴费金额同比下降3.29亿元,反映出大型企业受政策利好显性大。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也享受到了总降费额17%~20%的降费额度,降费政策效应十分明显。值得一提的是,中型、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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