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要警惕:三大事项易引发税务风险
2015/3/21 22:24:16

 1、股权转让:形式隐蔽暗中避税
  对于大企业而言,股权转让是企业调整集团战略、开展风险投资而经常采取的一种交易行为,往往属于重大交易事项, 业务复杂,极易产生税务风险。在2014年的分事项风险管理工 作中,江苏省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开展股权转让专项审计,共 补征税款11.76亿元;四川省国税局关注股权转让事项税务风 险,确定某企业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补缴税款近1亿元。
  风险描述
  总体来看,大企业股权转让的形式和所涉及业务日趋多样 复杂,且大多涉及相关税种纳税业务的履行,潜在风险较高。
  通过对部分大企业股权转让中的税务风险进行深入分析,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将大企业股权转让中的税务风险归纳为六 大方面:一是境外投资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未扣缴 企业所得税;二是企业集团内部股权划转不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三是企业之间通过股权置换的形式规避缴纳相关税款;四是不 符合特殊重组事项未缴纳相关税款;五是个人转让股权未缴纳 相关税款;六是出售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股票未缴纳营业 税。
  典型案例
  1股换回2亿股,听起来是天方夜谭,但有的企业就这么干了!
  YK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国居民企业,通过注资置换股权的方 式,将YK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74%的股权转让给CX香港有 限公司,股权支付金额15.116亿元,成本为10亿元,其实质为股 权置换行为(增发1股股份作为对价),形式十分隐蔽,目的就是 避税。
  《YK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CX香港 有限公司为YK集团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为优化业务结构,提高 YK集团核心竞争力,YK集团 将其持有的YK生化2亿股股份(占YK 生化总股本的 20.74%) 全部注入CX香港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 动采取股份注资方式,不存在资金的支付”。
  实际上,上述注资行为共涉及YK集团有限公司(甲方)、YK 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乙方)、丙方、丁方和CX香港有限公司(戊 方)5家公司。其中,甲方 持有YK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2亿股 股份(标的股份),乙方是甲方在香港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丙方 是乙方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丁方是丙 方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戊方是丁方在香港成立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审计人员通过分析发现,上述注资方式是甲方向乙方注入 标的股份权益,乙方向丙方注入标的股份权益,丙方向丁方注 入标的股份权益,丁方向戊方注入标的股份权益。作为注资的 对价,戊方向丁方增发一股股份,丁方向丙方增发一股股份,丙 方向乙方增发一股股份,乙方向甲方增发一股股份。
  分事项工作团队判定,这种注资行为实质是股权转让,企 业涉嫌通过签订注资协议,采用增发一股股份作为对价注资的 方式转让股权,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具有规避纳税义务的 嫌疑。因此,建议对居民企业通过注资并接受增资一股作为对 价的行为,按股权转让公允价值征收相关税款。
  审计重点
  在股权转让的风险评估审计中,分事项工作团队重点审计 以下事项:工商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是否一致;注资或增资 协议等是否存在股权交易的实质;转让方是否已在当年将股权 转让所得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被转让股权所选用的资产评估方法是否合理;股权转让价 格是否公允;股权转  让计税基础是否正确等。
  原因剖析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认为,大企业在股权转让中 之所以风险较多,除了股权转让事项跨区域跨层级,属地税务 机关难以管理,相关税收政策不明晰等原因外,大企业在重组 事项上缺乏纳税意识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实践中,大集团 整合业务时会发生大量的公司重组行为。但是,相当一部分大 企业都认为这种业务 整合属于集团内部结构调整,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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