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6年,上海税改向经济转型释放红利
2019/3/13 10:34:37
 
      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从试点实施到全国推广已有6年多,税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国家税务总局给出的“减税成绩单”显示,自“营改增”2012年实施到2017年底,全国已累计减税近2万亿元。同时也实现了打通抵扣链条、扩大税基、拉长产业链,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
  而在营改增的首个试点所在地——上海,截至2017年底,累计减税规模达到3248亿元。其中2017年减税1280亿元,是2012年减税金额的9倍以上。
  “营改增”已成为我国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最为重要、卓有成效的改革项目之一。其最为直接的成效是形成完整的税收抵扣链条,全面实现了国家减税、企业减负。
  为什么选择上海
  “试点,意味着改革仍在路上。”上海市财政局税政处副处长顾以凡说。
  21世纪初,我国第二、三产业发展极不均衡,增加服务业在产业中的比例是当务之急。想要增加服务业的比重,便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来进行激励。税制调整,尤其是营业税的改革则是重要突破口。
  早在2009年5月,上海就专门成立了由国家和上海多个职能部门、多家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现代服务业税制改革研究课题组,系统开展预案研究,并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在上海率先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初步设想。
  “上海于2011年初正式向国家提出了开展营改增试点的申请,得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这也是继浦东开发开放以来上海承担的又一国家重大战略改革任务。”上海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印征平说,“一方面上海自身服务业发达,情况比较全面;另一方面当时上海国税地税没有分家,操作上较易实现。”
  专家认为,中央选择上海作为试点城市,是因为其具备财力较强、政府管理较为规范等良好改革条件;上海争当试点,则是由于经济转型升级需求迫在眉睫。
  最终,上海财税部门在模拟测算、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对税制、体制、经济结构的一系列论证和研究,形成报告;该报告绝大部分的内容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采纳,成为上海“营改增”的实施方案和办法。
  2012年1月1日,酝酿已久的“营改增”试点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实施,这是继1994年税制改革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后,我国在深化增值税改革领域的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税制改革创新举措。
  试点之初,由于部分企业对于税制了解甚少,且未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企业短期内税负大幅增加;随着企业抵扣意识增强,企业税负趋于平稳并呈下降趋势。
  上海市财政局税政处主任科员徐慧介绍,以某航空公司为例,其1-2月没有采购设备,有销项无进项,税负增加明显;到了5-6月其大量购入设备,进项足以抵扣销项后增值税为0;最终其2012年整体税负不增反降。
  当时,在上海市层面,针对类似试点企业,上海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和要求,对企业实行“按月预拨,年底清算”的方法,利用财政手段进行平衡。这一财政支持预案,也给试点期间的其他企业增添不少改革信心。
  之后,增值税试点范围开始不断扩围。2012年上半年,江苏省与浙江省政府带队来沪考察,上海分享改革经验,并针对“营改增”过程中的普遍问题进行交流。上海的诸多行业与长三角地区关联程度颇大,尤其是跨省交通运输,因此,互通增值税抵扣信息,达到长三角区域共同平衡,对之后的全国推广也大有裨益。
  试点半年后,“营改增”扩围至9个省市,其中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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