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会制度改革:促进解决“看病贵”
2011/1/25 9:46:53

        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于近日同步推出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会审计等五项制度,即修订印发了《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制定印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印发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会协[2011]3号)。其中,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与此同时,财政部会计司在2011年工作要点中也明确提出,扎实做好《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实施前的宣传培训、新旧衔接工作,促进在医院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据介绍,根据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新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充分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点,强化了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在医疗药品收支核算、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医院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等方面凸显了一系列重大创新,对于更好规范医疗机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概览
新制度强化了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
  1998年颁布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于规范体制转轨初期的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医疗卫生体制和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险职能凸显,运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其经营活动更加复杂,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执行中暴露出一些局限性,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和审计监督制度,完善财务会计管理机制,满足各方面管理监督的需要。
  对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执行中暴露出的局限性,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杨剑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主要表现三个方面。第一,在资产价值的计量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损耗,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实际价值无法体现;第二,在资产计价方面,对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远远低于实际发生率,致使大量呆账、坏账不能冲销,长期挂在账上;第三,在成本核算方面,简单地将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在无形资产核算方面,未设立“无形资产”科目对医院品牌形象等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就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及审计五项制度答记者问时表示,新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与管理,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完整性、严肃性,杜绝随意调整项目支出等问题,促进医院规范运营。
  据悉,新制度明确规定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规定地方可结合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在明确医院预算管理总体办法的基础上,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新制度对医院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所遵循的方法、原则、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以及医院等主体在预算管理各环节中的职责。
  王军指出,新制度夯实资产负债信息,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全面、真实反映医院资产负债情况,为严格规范医院筹资和投资行为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
  新制度规定,医院要完整核算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客观反映资产的使用消耗和实际价值。同时强化管控手段,限制非流动负债的借入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5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