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30年:从财政包干到分税制
2008/8/21 9:51:58
改革开放30年中,财税改革是一个重要话题。分税制改革为什么会在1994年启动?提出分税制之前,财政包干制又有什么历史背景、作用及局限性?分税制实行之后,产生了哪些效果、成绩?未来还有哪些改革的方向?
近日,就这些话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经济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委员长许善达,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与第一财经频道《经济学人》节目的联合专访。
财政包干制:移植承包制前提不足以及“两个比重”下降
《第一财经日报》:你曾担任过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是否可以重点从财税改革角度谈谈中国改革30年?总体而言,你如何解读财税改革30年?
许善达:我们国家现在的财税制度,基本上是1993年设计、1994年出台的,这个制度已经运行了14年。总的看来,对于1993年、1994年的财税改革,社会的认同度很高。认为改革不对或者改革方案正确但实施失败的看法,已经基本没有了。大家非常肯定。
《第一财经日报》:当时是否曾经有过否定的意见?
许善达:曾经有对改革的意见,但也不是认为失败,而是担心改革是否可能实现预期目的。而且,在改革方案出台以后,财税制度引发的相关问题,也让很多人担心。他们担心,最后会引发设计方案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但后来,这些担心逐渐消失了。
现在回顾这个改革,我觉得,很多人可能对改革中更深层的东西看得不是很清楚。从我自己的经历看,例如财税改革针对的对象是谁、要改什么、搞分税制要替代什么等方面,人们的认识可能还不很清楚。
《第一财经日报》:在分税制之前,实行的是中央与地方讨价还价的财政包干制。财政包干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许善达:为什么采取包干制呢?当时,国家从农村承包开始改革并取得了很大成功。很多人就主张,农村既然能够成功,城市也搞承包。这种主张在1986年、1987年很盛行。
人们认为,过去我们农产品不够、粮食少,大肉吃不上,现在一改革,粮食也多了,农民收入也增加了,城市的农产品供给也多了。所以,城市也得用承包制。
于是,就主张中央与地方之间承包,就是财政分税,收入分配承包。国家和企业承包,即每个企业跟政府签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上规定交多少税。
这种意见在当时成了主流,特别是企业承包。当时的代表企业就是首都钢铁公司。那时,在首钢工厂门口有一面大的隐蔽墙,上面写着 “承包为本” 四个字。
提出承包制不是没有原因的,它确实针对了我们过去税制里很多不合理的制度。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税收负担重。在计划经济下,税收制度和企业分配制度是学苏联的传统,即政府多集中,然后政府拿钱投资。这种制度对企业发展本身有很大的遏制作用。市场化改革是让企业在市场里自我发展,自己做决策。(原来)那种制度跟市场机制改革方向是矛盾的。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有很多种办法。当时有一部分经济学家、一部分企业主张搞承包,比如增值税,跟企业谈,谈好每个月交多少增值税,一年交多少所得税,各企业包下来。对于企业来说,一年交多少税固定了,如果自身发展得好,税收非常低对它就有好处。承包的内容,不仅是税收,还包括贷款、利率,甚至有的出口企业承包外汇、汇率。
在这种情况下,从1987年全面推进承包制开始,各项宏观政策就通过一个一个企业承包合同在放宽。
所有国家管的政策都放宽。1988年、1989年出现了通货膨胀。我听到一个经济学家指出,导致那次通货膨胀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承包制。我很赞同这个主张。放宽而不能调控,国家失去了宏观调控这样的工具。
在国家和企业的分配上,在政府宏观调控这个领域,是不能用承包制的。
《第一财经日报》:你的意思是说,在农村改革中成功的承包制,压根就不应该成为财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5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