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3年9月29日
时效性: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国科发高
发文字号:国科发高[2015]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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