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3年2月6日
时效性: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税
发文字号:财税[2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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