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9/3/23 22:31:26
发文文号:粤府办[2009]22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9-03-23
实施时间:2009-03-23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08年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的要求,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着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监察厅配合。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标准。根据《条例》规定,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标准,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省财政厅配合。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培训。举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班,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在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的同时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此项工作,由省保密局负责,省府办公厅配合。
(四)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并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监察厅配合。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选择部分与广大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作为试点,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将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促进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动态公开,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此项工作由省法制办、监察厅负责,省府办公厅、省信息产业厅配合。
(六)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指导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通过有关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制度保障。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法制办配合。
(七)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起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研究解决制约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载体的重要作用。此项工作由省府办公厅负责,省监察厅、信息产业厅、编办配合。
三、加强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政府网站群建设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研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进一步整合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保留、下放等事项的公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形成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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