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余瑞玉:推进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改革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2020/11/17 9:23:13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也是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金融业的综合反映。为此,证监会提出:“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其成为地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把区域性股权市场,即四板市场运用好”。201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证监会发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整顿区域性股权市场;2019年6月,证监会再次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从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定位、严格实施分类分层管理、做实做精股权融资业务、平稳开展交易转让业务、规范发展可转债业务、认真做好登记托管服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十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区域股权市场发展的具体工作方向,为区域性股权市场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奠定了基础。
作为一名来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余瑞玉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并一直予以关注。今年两会,她系统梳理了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围绕如何进一步使区域股权市场发挥融资功能,更广泛地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夯实发展后劲、激发市场活力,提出自己的思考与建议。
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1.省级平台整合不够统一。2017年5月,证监会出台《办法》,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仅允许设立一家,并应履行公告备案程序”。此举意在加强统一管理,但统一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很多省级平台是将各地市级的原有股权交易中心业务合并而来,这种合并更像是简单的拼凑,并没有体现统一整合的逻辑。有的板块以地市命名如“苏州板”,的以产业命名如“农业板”,有的以细分产业命名如“中药板”,有的以企业阶段命名如“众创板”等。板块的分类没有统一的逻辑,体现不出管理的科学性。
2.运营机构盈利能力较弱。现有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机构股东主要为所属行政区域国有企业,部分运营机构也有民营企业参股。由此可知,运营机构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同时这些机构又不属于金融机构。相当数量的运营机构收入结构单一,自身无造血能力,难免发展后劲不足。扣除来自政府补贴的企业挂牌收入,单纯按照为企业提供投融资等增值服务收入进行核算,多数的运营机构应处于亏损或严重亏损状态。运营机构的盈利能力较弱,一方面会损害运营机构股东的利益,目前已有个别证券公司股东选择退出区域性股权市场;另一方面导致运营机构员工薪酬水平不高,难以吸引高水平的人才,不利于机构的良性发展。
3.挂牌企业融资比例过低。丧失融资功能,就丧失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对中小企业的基本吸引力,既然定位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融资功能就是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础功能。但目前挂牌企业的融资比例还普遍偏低,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服务平台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很大一部分企业挂牌的动力还是来自于政府补贴,甚至出现有的企业补贴拿到后不久便选择摘牌的现象。融资比例过低具体体现为:挂牌企业的债权融资未得到充分放大、挂牌企业股权交易仍不活跃。适格投资标的与合格投资者数量有限,区域性股权市场投资退出渠道较少,股权流动性较差,大多数投资者持观望态度。
4.适格投资标的过少。目前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分层尽管各有不同,但总体上可分为挂牌展示的基础层(未股改)和挂牌融资、转让的优选层(已股改)。其中对基础层挂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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