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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日期:2019-11-22]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字体: ]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

  一、财税政策是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杠杆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它体现在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而税收是财政分配最主要的形式,近几年尤其是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更是关乎于政府治理的重要一步。

  2018年以来我国推行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到增值税税率下调,再到降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减税降费的力度和广度前所未有。在我国当前背景下,减税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具体来说,减税政策与国家社会关系、政府市场关系的深度调整有关,与我国的国家治理能力与国际竞争能力建设有关。可以说,减税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重要政策取向。

  2019年,我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实行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企业所得税方面,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对制造业等结构性减税。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提高扣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减税降费政策也取得了切实的效果,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3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5109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2725亿元(数据来源:税务总局)。全年减税降费2万亿的目标应该能够按期完成。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其直接目的是为企业减负,但实施过程也是深化改革的过程。从营商环境的优化,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和央地收入划分的调整,都是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深化改革的过程。

  二、减税降费政策是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内容

  减税降费政策的成功实施,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减缓了经济下行的压力,为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首先,减税降费政策优化了我国的营商环境。据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我国2018年营商环境排名78名,2019年我国营商环境排名为46名,上升32个名次。一方面降低生产经营性成本,大力度减税降费,落实好减税措施,推进减税降费迅速高效落地,能够使企业尽可能地压降经营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出公正、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其次,减税降费政策提高了居民的获得感,对消费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减税对消费的刺激作用可以通过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和降低消费品价格来实现。在收入端,减少个税可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企业所得税可以直接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一方面带来工资收入的提升,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加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居民收入的增长会扩大私人消费规模。在价格端,增值税等间接税是流转税,由消费者和生产者共同承担。减少间接税可以直接降低消费品价格,扩大居民消费量。同时,也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盈利和提高工资收入。

  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需注意的方面

  减税降费政策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促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发挥实效还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首先,要争取减税降费与优化支出的同时并存。税收与收费是政府以非市场方式取得收入,为公共服务的供给提供资金保障的基本手段。减税降费不能以降低公共服务水平与质量为代价,否则会影响国家治理的能力。因此,在不增加财政赤字、不扩大政府债务的情况下,又要保持民生财政的继续投入,就应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从“行政财政”偏向“民生财政”,尤其是优化财政资金的存量,通过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一方面可以为进一步减税降费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也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其次,要追求减税降费与税制结构优化的同时并存。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减轻了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负担,符合民意、顺应民意。实际上,税制结构的优化具有自身的逻辑。2008年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降低直接税税率的同时,也会伴随着间接税税率的提高。与此类似,要将减税降费与税制结构优化相结合,要完成税制结构从间接税向直接税的转换,只能依赖于自然人的直接税(例如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所以,在未来的改革中,更应该是通过以增值税为代表的减税为其他税种的优化打开空间。

  最后,要实现减税降费与征管善治的同时并存。近年来,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不和谐的声音。究其原因,税务执法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伴随着税收征管技术能力的不断提升,这本身就是国家治理能力提高的表现形式之一,可以预期税务机关面临的税基会日益扩大。在“宽税基”的前提下,执法部门需要做到不仅仅是“严征管”,更需要学会“善征管”。因此,减税降费的改革不仅仅是税费规模数量的减少,更应该是税费规模至上思维的降维和征管服务能力的升级,让更有技术与温度的服务措施优化税收治理环境,与减税降费政策形成制度合力。(作者系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赵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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