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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日期:2019-10-23] 来源:海南税务  作者:佚名 [字体: ]

   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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