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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应让“民”与“企”共赢

[日期:2019-06-10] 来源: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字体: ]

      近两年来,国家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今年又相继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新的动能。

  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居民收入、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政府让利于民,让利于企,“民”与“企”从减税降费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减税降费应让“民”与“企”共赢,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提升减税降费效应。

  对企业的减税降费要能惠“民”。减征增值税,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企业税费负担下降了,效益增加。让企业有更多资源投入到研发、创新等领域,生产出性价比高、受市场欢迎产品。如果只有企业从中受益,市场上原先产品价格未变,难以促进消费,尤其是原先因为价格影响销售的产品,其销路得不到有效拓宽。如果把对企业减税降费与居民也从中获益结合起来,既促进消费,改善民生,也推动企业创新。

  对居民的减税降费要能利“企”。提高个税缴纳基数,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不用再缴纳个税,提供年终奖不同缴纳方式,并由纳税人按“划算”的方式进行选择。减税降费增加居民收入,把对居民的减税降费与当前促进消费,引导绿色消费融合。让有利于企业创新、符合国家产业方向的产品,走向市场的消费可以用来适当抵扣个税,居民受益的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利“企”,为企业带来活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把减税降费惠“民”与利“企”融合,同时惠民利企,显现政策效应。要让大家的获得感明显,减税降费需让“民”与“企”共赢。实现“民”与“企”共赢,能够发挥藏富于民、藏富于企的优势,以减税降费为“杠杆”,以相关配套措施为“支点”,撬动“民”与“企”共赢。“民”与“企”共赢,能够实现多方多赢,为减税降费政策的“减”和“降”进一步拓展实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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