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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趋同政策获美国赞同

[日期:2010-09-01] 来源:财会信报  作者: [字体: ]
        记者从财政部会计司获悉,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日前代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代表主席罗伯特?赫茨以及理事托马斯?林斯梅尔在上海举行中美会计合作会议。会谈双方深入探讨了中美会计准则制定及其国际趋同的最新进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发展及双方的基本态度、深化中美会计合作以及推进中美会计准则等效等议题。
  会议认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之间在会计准则趋同政策、具体会计准则项目、会计准则实施与等效等诸多方面加强沟通与交流十分重要,中美之间建立互信,携手共进,协调立场,对于促进全球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维护世界经济金融的稳定与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此次会议是在双方谅解备忘录拟定的定期会晤机制下召开的,为两国准则制定机构相互了解准则制定进程、沟通国际趋同进展等建立了良好的平台,有利于协调双方立场,共同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促进全球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
  赫茨介绍了美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问题的进展情况。赫茨表示,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投资者越来越觉得会计准则不应当仅仅为了趋同而趋同,更应当在趋同过程中实现对现有会计准则的改进。许多美国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开始评价和衡量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转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希望趋同的进程能够有所放缓。赫茨同时强调,FASB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合作既是趋同也是改进,合作的最终目的是制定一套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美国将于2012年做出是否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决定,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趋同的进展及其全球一致实施的程度;IASB治理结构的改进;公司和审计师更改系统的成本;美国准则质量的提升以及对美国国内的税法和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影响。
  对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问题,刘玉廷表示,中国响应二十国集团(G20)倡议,支持并积极参与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建立与完善。为此,中国于今年4月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刘玉廷同时强调,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不等同于完全照搬照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需要考虑各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语言等实际情况,中国主张会计准则的建设采用趋同策略,而非直接采用国际准则策略。赫茨完全同意中方的观点,认为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如果一味强调全球各国都完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能并不有助于解决各国或地区所面临特殊会计问题,较为现实的做法是最大程度地(例如95%以上)保证准则趋同,允许各国、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保留较少差异。
  据了解,在会议期间,中美双方还就金融工具、保险合同、收入确认、公允价值计量、租赁和保险合同等准则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交换了各自的观点和主张,促进了沟通与了解,达成了诸多共识,为协调中美双方立场,共同影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奠定了十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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