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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展中小会计所二十条意见出台

[日期:2008-12-29]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 [字体: ]

  今天,财政部网站公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中注协从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的必要性、总体目标、对中小事务所执业规范的监管以及为中小会计所提供良好执业环境等几个方面阐述意见二十条。

  现摘录二十条意见如下:

  1.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一批能够为特大型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事务所。

  2.中小企业在提供就业机会、增强经济活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3.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也是中小事务所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迫切要求。

  4.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探索和总结中小事务所发展规律,推进中小事务所依法规范经营,引导中小事务所不断实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夯实中小事务所的发展基础,充分发挥中小事务所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5.依法开展中小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检查工作。

  6.加大对中小事务所执业情况和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

  7.研究探索中小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

  8.大力培养中小事务所急需的人才。

  9.大力开辟市场需要的特色服务领域。

  10.加快研发和推广中小事务所需要的审计技术。

  11.建立健全有效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12.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组织体制和内部治理机制。

  13.大力培育和打造具有精专特色的知名品牌。

  14.加强中小事务所规范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体系建设。

  15.大力支持中小事务所培养人才。

  16.指导和帮助开辟国内外市场和新兴业务领域。

  17.加大对中小事务所提供技术服务的力度。

  18.推进中小事务所最佳管理实务的研发和应用。

  19.积极改善中小事务所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20.加强党建工作和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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