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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

[日期:2021-02-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没有高质量党的建设,就没有高质量的税收现代化。新税务要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关键是党的建设要开创新局面。”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强调。“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纵合横通强党建”体系指导下,有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减税降费政策在落实落细中惠企利民,税制改革在渐行渐深中持续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在倾心倾力中不断优化,服务国家战略在尽职尽责中加力见效,税收征管体制在提质提效中日趋完善,智慧税务建设在应时应势中迈上新台阶。实践证明 :只有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才能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为“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的稳步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原则。“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置于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之首,切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在理论学习上“做强”。理论上清醒才能政治上坚定,思想认识到位才能政治意识过硬。各级税务局党委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在理论学习过程中,坚持将党建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出发点,着重研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税费收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等重大课题 ;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既要实现“物理整合”,而且要发生“化学反应”的重要指示为关键点,大力推动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四合院”建设,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着力点,提出“四力”要求,指导全国税务系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在政治机关建设上“做精”。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税务总局制定印发《税务系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学用结合、党建引领、机制保障、责任落实、监督考核”的政治机关建设“六个体系”,以体系化思维,全面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各级税务机关制定方案,稳步推进,积极创建“一个带头、三个表率”模范政治机关。
  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做实”。全国税务系统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建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台账》,形成了工作“分解、推进、督办、考评、改进”的抓落实闭环机制,逐一跟进、紧盯不放、及时报告,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减税降费中,创造性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面对数量庞大的纳税人、缴费人,克服时间紧、政策多、有的甚至要追溯执行等困难,贯通税务系统五个层级,探索形成了“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既确保了政策落地生根,又减轻了基层负担,减税降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完善机制体系,开创党建新局
  “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充分发挥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势,持续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提供坚强保证。
  党委领导机制“更有为”。2016 年,税务总局紧密结合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实际,确立了以“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为主要内容的“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思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各级税务局党组改设为党委,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后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税务总局党委进一步提出构建以“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为主要内容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及时修订完善了税务总局党委工作规则,步步递进、久久为功,促进各级税务局党委更好地担负党建工作新使命新职责,凝聚起推动新时代税收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条块协同机制“更有力”。一方面各级税务局党委每年定期向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汇报党建工作情况,上一级税务局党委与下一级税务局所在地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建立重要情况相互通报、重要文件相互交换、有关工作联合开展、考核结果相互推送等机制。另一方面,各级税务局党委统筹税务系统党委和地方党委部署安排,确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积极参加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组织的党建活动。
  内部协作机制“更顺畅”。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务总局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系统党建、机关党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增强党建工作合力。省级及以下税务局也比照税务总局抓紧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置。通过一系列制度机制创新,各级税务局实现了税务机关内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与系统党建、机关党委工作与机关及系统人事工作、党建与税务执法监督、党建与干部教育培训、党建与系统绩效管理、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七个打通”, 推动各层级税务机关把党建工作抓得更实、把内部相关部门的党建工作职责理得更顺。
  基层党建体系“更完善”。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税务总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全国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规范(试行)》,明确各级各类党建主体责任内容、责任清单和工作事项,细化党建标准和程序,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规范设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总支、党支部,确保党组织对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所)等所有单位的全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
  上下齐力抓。2014 年税务总局党委制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 9 类责任主体的 92 项具体责任事项,做到主体、方式、对象、措施“四明确”,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在绩效考核中设置“全面从严治党”类指标,突出对加强税务系统政治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同时对党建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实行税务总局主抓省局、延伸带市局,省局主抓市局、延伸带县局。税务总局党建工作局建立 11 个市县局党建工作直联点,随时了解基层情况,跟踪了解党建制度落实情况等。
  同向发力抓。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税务总局党委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在研究重大事项、制发重要文件、选拔任用干部等工作中,税务总局主动征求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完善“1+5+5+1”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体现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税务局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纪检机构工作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融合聚力抓。坚持找准关键、精准发力、狠抓落实,下好“一盘棋”,破解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顽疾,以抓党建保障税收工作的正确方向,以抓税收工作促进党建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出台了党建与业务融合抓的 18 项措施,探索建立党建与业务联动评价机制。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中,各级税务机关以党建促群团,设立“党员示范岗”1.5 万个,组织“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巾帼建功岗”等 7000 余个,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改革攻坚作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在全系统成立了 4200 多支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一大批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和村镇开展排查登记、巡守值班、环境消毒、防控宣传、物资采购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持续正风肃纪,涵养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坚持不懈改进作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
  坚持教育管理从严。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平常,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作廉政警示教育片,编印《税务系统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在重要时间节点通报典型案例,组织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教育广大税务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坚持作风建设从严。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巡视巡察、督察内审、财务检查、系统督查“四必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坚持面向基层下功夫减压减负。先后分 3 批出台了 57 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具体措施,实施年度重点发文计划管理,大幅压减会议数量,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偏远艰苦地区、税务分局干部的关怀帮扶。
  坚持权力监督从严。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各项部署,督促引导税务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税。税务总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 年)》,明确 5 年内实现对各级税务局党委巡视巡察全覆盖。制定《税务系统巡察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巡察工作延伸到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厅等所有基层党组织。修订完善《巡视“双闭环”管理办法》等 28 项制度,提升巡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数字巡视”。税务总局党委顺利完成十八大届期巡视全覆盖,问题整改率达 100%。党的十九大以来,分四轮开展了对 36个党组织的巡视,省、市两级税务局党委对 5701 个党组织开展巡察。税务总局的巡视巡察工作受到中央巡视办的充分肯定。坚持执纪问责从严。严肃执纪问责,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制定《税务总局党委管理的系统厅局级干部处分事项审议和落实办法》,明确处分的具体程序,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执纪问责。2019 年认真组织开展“一案双查”,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追责问责。
  深化党建引领,展望税收“十四五”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五年 , 是在“两个百年”交汇期进行战略深化和战略转型的关键五年。面向“十四五”,全国税务系统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牢牢把握管党治党的目标路径,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税收高质量发展。
  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政治建设质量。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重行重效,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到底到位。始终对标“一个带头”“三个表率”要求,努力把各级税务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切实压紧压实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紧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从明责、履责、督责上下功夫,推动政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提升思想建设质量。切实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质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深功夫,取得更大实效。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完善学用结合体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结合中央重要精神和重大决定,定期举办税务系统专题研讨班和领导干部示范培训班,深化拓展运用学习兴税、“党建云平台”等学习阵地平台,不断提升广大税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围绕锻造坚强战斗堡垒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提升组织建设质量。把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作为固本之策、长远之计,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解决建设不规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深入推动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加强干部队伍忠诚教育,在税收改革攻坚中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持续优化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在攻坚克难中不断检验和提升组织力。
  围绕探索正风肃纪反腐的治本之策,持续提升纪律作风建设质量。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探索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逐步扩展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更好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持续深化税务系统巡视巡察,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加大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把规范化、制度化要求贯穿巡视巡察工作始终,确保过程的精准和结果的高质量。
  围绕构建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建机制体系,持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制度建设是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把构建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贯穿始终。以党章党规为遵循,细化落实新出台的法规制度,根据实践情况持续完善已有的规范性文件,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持续完善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制度和长效机制,抓好“带好队伍、干好税务”两方面机制的运行完善,持续强化“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机制,进一步提升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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