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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严控基调未变 银行无奈大打擦边球

[日期:2008-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文祺 [字体: ]

虽然关于“改善型住房”的定义概念未能明确,但上海各家银行仍低调开展了实际操作。本报记者从获取的相关材料中发现,业内外重点关注的“第二套房”的政策调整并未出现。

有业内人士指出,第二套房的执行严格,对于激活市场并未能带来显著效果。正因为此,有部分银行为保有市场份额,针对第二套房采取“固定利率”的做法,以接近打7折后的房贷利率,形成“固定利率”模式,大打擦边球。

根据获取的资料,记者将多家银行的执行细则进行了比对,发现针对“首次购房”的放款条件,各家银行的态度表现较为统一。根据规定,如果是优质客户,或者是普通住宅,首套住房一律可享受到“贷八成、利率下浮30%”的优惠。但在业内外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限定方面,却不约而同采取了“严厉”的执行标准,即贷款成数为六成,利率上浮10%。这样一来,其实与早先的“二套住房”信贷收紧基调并无二致。

记者拨打了中国银行的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如果借款人在全国征信报告中显示从未有过住房贷款记录,或者人均现居住面积低于上海市上年度人均居住面积的,均按照第一套贷款标准执行。“此项贷款标准,适合向中国银行对接的优质开发商购买的一手房。”该工作人员称。但如果是第二套住房,贷款成数便从八成下降至了六成,而利率则从下浮30%转为上浮10%。

与中国银行以客户资质来衡量放贷标准的情况不同,据建设银行的服务热线人员介绍,首套住房的放贷标准,会依据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核定标准来执行,即首次购买普通住的话,便享受到央行的相应优惠规定;但如果是非普通住房,第一套住房的贷款成数却可下降至七成,同时利率也只能下浮20%而已。

但是,记者询问了多家银行的服务热线,对于第二套住房的标准仍然态度严厉,并未有丝毫放松。“银行不敢在第二套住房的标准上再有松懈。”一位大型中介机构负责人表示。据了解,在央行出台房贷纲领性政策之后,部分商业银行曾经对二套房贷实行了隐晦松口,但随即被银监会紧急叫停。

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各家银行仍然一如既往的含糊不清。有银行认定为“不论是否结清,在全国征信系统中显示有贷款历史,便视为第二套房”;有的银行则承认,如果只有过一套住房贷款,且已结清,再贷款便可视为第一套房进行执行。然而,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的继续收紧,对于激活市场并未能带来实际效果。

正因为此,有部分银行开始试行对第二套房实行固定利率的做法。某股份制银行信贷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新近出台的该银行细则方面,第二套房或以上,虽然贷款成数下降至六成,但利率可享受3年期固定利率6.075%。而另一家银行在第二套房的利率执行方面,甚至可选择1年期固定利率约5.2%。“最低0.7倍的优惠利率不过才5.04%,是颇有吸引力的。”该负责人称。

一家大型房贷服务机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银行纷纷下达操作文件之后,终于可以顺利开展业务。“早先传递上去的单子开始陆续批复下来了,而且提出申请的客户数量比央行政策出台之前多了二至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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