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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出台创投基金债权融资规定

[日期:2008-11-11]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日前表示,发改委正在积极推动出台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债权融资规定,促进大型人民币股权基金的“落地”。

  在全球PE北京论坛上,曹文炼表示,政府希望股权基金能够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特别是为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广大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股权投资基金的介入。

  曹文炼称,政府将通过组织产业投资基金的试点,改善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则,促进更多的大型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诞生,使合格的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能够结合。另一方面,发改委作为牵头促进创业基金发展的部门,正在配合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推动国有大型机构投资者进入这个行业,成为合格的有限合伙人。

  曹文炼还指出,目前发改委正在积极会同商务部研究股权投资基金的“引进来,走出去”,包括更好引进外资合格的普通合伙人和管理者,也包括推动中国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走出去。

  “政府部门还将继续致力于通过完善政策,推动创业投资更好更快发展。”曹文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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