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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管局酝酿外汇管理政策调整:10万美元以下的预收货款管制或取消

[日期:2008-11-0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黄颖川 [字体: ]

  商务部、外管局酝酿外汇管理政策调整:10万美元以下的预收货款管制或取消,外贸企业紧绷的资金链或许在短期内能获得缓解。

  本报记者近日从不同渠道获悉,商务部联手外汇管理局,正在酝酿放松企业预收货款融资。这次调整,将有望取消10万美元以下每单的预收货款管制,届时,企业将可以对预收货款采用即时结汇,以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

  商务部一位相关官员对记者透露,关于放松预收货款融资的问题目前在内部还存在争议,“一方面考虑为外贸企业松绑资金链;另一方面还是担心热钱流入问题”。

  该官员进一步指出,“中小型企业订单多属于此类10万美元每单的范畴,现在外贸环境已处于下行状态,在我们的调研中,企业最普遍的问题就是资金链紧张。如果取消了10万美元每单的预收贷款管制,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将会得到有效提高。”

  而广东省外汇管理局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人民币近几个月汇率相对稳定,国家外管局的态度已从防止国际热钱的流入,转为防止资本的大量流出。”

  热钱流入管控转向

  北京市商务局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证实,“之前我们已向商务部多次建议,预收货款融资积压资金对企业资金链的影响非常大,特别是中小企业,钱被压在那里,资金无法获得循环。”

  在今年初的一次商务部内部会议上,浙江省外经贸厅也提出,“10万美元以下每单的预收货款数目相对较小,实际上对热钱影响不大,但相反,这对出口企业的资金运转影响较大。”对此,商务部有关官员当时回应表示,将积极与外管局进行磋商。

  预收货款是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

  一般出口企业在交易时普遍使用的TT(电汇方式)预收货款时,外商根据双方协定合同汇入预收货款(一般为20%-50%),但该货款只能停留在出口企业的银行外汇账户上,不可以结汇使用。而在货物发出后,出口企业才可用海关出示的证明进行结汇。

  “企业无法使用这笔预付款,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资金链绷紧的时候,这些预收货款往往就是救命钱。”纺织品出口企业、辽宁众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旭东对记者表示。张旭东解释说,10万美元以下占了出口企业很大部分的订单,因为即使像100万美元的大单,客户一般也按季度分批下单。

  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预期也在发生变化。

  “人民币被包括高盛、大摩等国际投资机构预测年内升值10%,当初实行预收货款管制就是为了防止热钱流入,确保以实际出口创汇,”上述广东省外汇管理局官员认为,“不过,目前的情况与几个月前已经大相径庭。”

  目前,在海外无本金交割市场(NDF)上,人民币兑美元的贬值预期已出现。整个10月份,NDF各期限报价都预期人民币将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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