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昨日公告表示,2008年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8国投债”)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12日发行,国泰君安和国家开放银行为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30亿元,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10年票面年利率为5.39%,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0.69%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10年固定不变。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0%。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10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10年票面年利率5.39%加上调基点,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