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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iPad进口税问题称支持海关依法履责

[日期:2010-11-17]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字体: ]

        针对备受关注iPad进口税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昨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注意到海关总署已经做出回应,“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商务部曾发咨询函

  海关总署此前宣布,个人在境外购买一部iPad,需按5000元的税基全额缴纳20%即1000元的行邮税。

  商务部相关部门曾就iPad千元税风波向海关总署发出咨询函。商务部人士对iPad千元税提出,海关规定与WTO规则有不相适应之处,体现在两点。首先,WTO《信息技术协定》要求IT类产品逐渐降低关税至零,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因此iPad的进口税率为20%明显过高;其次,iPad多款产品价格仅3000多元,海关对iPad计为5000元完税价格的规定与WTO《海关估价协定》不太一致。

  针对咨询函和是否有违WTO规则的问题,姚坚表示,已注意到海关总署今年7、8月先后发布了两个公告,加强和规范个人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监管。商务部认为,这是海关总署根据相关的法规和当前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

  支持海关回应公众关注问题

  姚坚表示,也注意到最近社会公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海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做出了回应,对行邮物品的管理体制、物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的调整和改进旅客通关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海关总署14日对征税回应称,iPad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海关没有回应税率的质疑,对完税价格等问题的解释,也没有回应是否和WTO规则不一致。

  针对海关的规定是否与WTO规则存在不一致之处,姚坚昨日也并没有明确回应。他之后补充说,明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十年,当下还存在种种的疑虑、争论和讨论,但是中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未来会继续改革完善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遵守WTO规则,继续宣传改革开放的理念和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的理念,进一步促进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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