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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人将可设放贷机构

[日期:2009-02-22]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字体: ]

  近日,央行表示正在加快制订《放贷人条例》,社会关注已久的民间借贷问题有望得到重大突破,企业和个人都可能成为“只贷不存”的放贷人。有专家认为,数万亿民间资金有望盘活。

  据了解,《放贷人条例》的最大突破将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以自有资金注册成立“只贷不存”的放贷机构,从而打破被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但注册门槛和具体约束条件还没有明确公布。

  截至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已经超过48万亿元,并且同比增长20%以上,储蓄率仍呈现居高不下的局面,另一方面,我国民营企业约80%的资金需求来自于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缺乏贷款支持。

  央行表示,推出《放贷人条例》,有助于规范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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