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
为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实践特色,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将2008年度企业年检作为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的工作平台,采取有效措施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国家工商总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措施。各级工商机关要紧密结合经济形势,把2008年度企业年检作为帮扶企业的重要平台,集中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力量,运用市场准入扶持政策,开展帮扶企业活动,大力推进网上年检,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宣传并引导企业运用好工商机关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于需要办理增资、增项、改制等登记手续的,如属于中央和地方为扩大内需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注意跟踪企业申办项目进展情况,主动及时提供指导;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按照国家为扩大内需制定的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提供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服务;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经营范围,简化连锁经营登记手续,关注新兴服务业态和项目登记,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
年检中,各级工商机关要及时了解公有制企业改组改制、兼并重组等情况,支持企业扩大经济规模,扶持公有制企业做强做大。对国有大型企业、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要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跟踪服务。同时要注重引导、扶持大企业、龙头企业到农村发展,开拓农村市场,开发新的增长点,鼓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到农村建基地、办工厂。加强对企业登记和年检信息的统计分析,客观反映区域内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及经济规模等综合情况,形成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为企业投资、调整产业结构等提供参考。
针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帮扶。对于股权权能完整、资金有困难的企业,积极支持其采取以股权出资、出质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股权权能,解决当前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对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年底;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需要调整经营方向的,积极支持企业利用现有经营条件,开展相关项目的经营,为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供便利;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09年年底。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通过企业年检加强对企业的规范,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沟通合作,以强化监管合力为抓手,依法加强对虚报注册资本等行为的防范;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部分重点行业,特别是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含有“八一”等字样的企业名称的清理和规范,禁止使用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特定字样,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纠正。
据了解,企业年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将执行本通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于5月底向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进行一次书面反馈;在7月底之前,将年检总结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