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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英雄失宠 保监会重设险企财务标准

[日期:2009-01-03]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 [字体: ]
  目前寿险公司国内会计报表中的责任准备金,是根据保监会制定的寿险精算标准列示的,不是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评估的责任准备金。两者的差异,不仅仅体现在前者金额通常比后者大,更表现在两者在评估原则、评估假设和评估方法上完全不同。新的准备金评估标准,标志着保险公司的准备金计提和利润核算将摆脱现在的精算主导模式,更加注重对保单责任和利润计量的“客观真实”,从而使国内保险公司的会计报表在国际上更加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总体上,实施新规后,险企利润还是会有所增加。”一位保险专家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按照国内监管标准,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标准较国际会计准则要高出许多,一旦接轨,将有助于险企缓解责任准备金压力,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与盈利水平。

  该人士举例,如目前评估利率基本上设定在2.5%,即要求保险公司在利率评估水平为2.5%的情况下,计提准备金;而国际会计准则下,未必是2.5%,可按预期的未来资产回报率计算,其标准相对较高,4%或5%都有可能。

  “其实,进入降息通道之后,2.5%的评估利率都未必显得谨慎,而规定上限为7.5%。”某保险公司总精算师说。

  其政策背景是,《中国保监会关于2000年末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计算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1年期以上传统寿险和健康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并不得超过年复利7.5%。”而评估利率是保险公司用来计提准备金的标准,评估利率越低,准备金计提越多,反之准备金计提越少。

  险企变局

  按照吴定富在09年全保会上的表述,此次财务变革的目的在于,引导保险业调整产品结构,增强产品保障功能,科学反映公司业务规模、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风险状况。

  上述精算师认为,新会计准则下,利润表作用已大不如从前,评价一家保险公司业绩如何,不能光看利润,还得看业务价值、经营实力等多个指标,保费论英雄的时代已经过去。

  他所在的保险公司正面临痛苦的转型,诸如调整业务结构,改变财务规则等,“财务标准的调整极为复杂,如何做现在还不是很清楚,况且,目前保监会并没有结论”;他说,“是否受益,也无法定论。”

  据理论推算,执行新规将使保费收入缩水30%-50%。中国人寿2007H股年报的保费收入只有内地年报的52%,而平安人寿的这一比例为72%。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认为,新规出台后,真正有影响的估计是中型保险公司,其排名会因此被打乱。他建议调整的最佳时机不妨定为08年年底,从近万亿的保费收入中约“挤出”2000亿的水分(非保险合同收入),便于平滑09年保费收入的增速。“否则,08年保费增幅太高,09年的压力会很大。”

  不过,在郝演苏看来,险企亦无需顾虑太多,监管层不妨同时公布两个数据——总资产与保费收入,而投连与万能险的收入与总资产有关,这样,即便保费收入排名靠后也不一定是坏事,关健在于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内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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