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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10%非硬性规定

[日期:2008-11-28]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 [字体: ]

  针对近日传言,银监会官员要求商业银行年底前将现行的资本充足达标率由8%上升为10%,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但他同时向记者澄清,上述官员只是希望中小商业银行尽量达到这个目标,并不是硬性规定。与此同时,相关商业银行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今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年内实现资本充足率10%不现实,这应该是今后几年内商业银行的目标。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球商业银行公认的资本充足率为8%,个别国家银行采用10%。对于上述传言,除部分银行已经采取措施外,一些银行表示难以达到。有银行表示,目前资本充足率提升的方式主要是增资扩股和发行次级债,但今年仅剩的一个月时间,银行很难完成任务。

  根据wind数据,截至今年三季报,14家上市银行中共有8家资本充足率超过10%,深发展、浦发银行未达到此标准,分别为8.84%、8.47%;而未披露数据的华夏、民生、北京、南京4家公司,半年报时除华夏资本充足率为8.27%外,其余均超过了10%。此前《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07-2008年城市商业银行报告显示,去年城商行平均资本充足率接近10%,95家城商行资本充足率达到银监会8%的标准,17家城商行尚未达标。

  另据了解,浦发银行股东大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次级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混合资本债的议案;民生银行股东大会也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混合资本债的议案,两银行通过上述方式将资本充足率提高到了10%以上。

  对此,中银国际相关分析师表示,在不景气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信贷风险加大,银监会此举旨在提高各行的资金实力,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贷款增长。该分析师表示,10%不该是硬性要求,鉴于大部分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在10%以上,因此此消息对上市银行的影响十分有限;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目前已经计划通过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券来扩充资本,因此大部分银行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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