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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调整代开货运发票所得税预征率

[日期:2008-10-14]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 [字体: ]
  为协调新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国税函[2008]819号)文件,文件规定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预征的企业所得税由3.3%调整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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