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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深港企享6财税优惠 离岸服务免营业税

[日期:2010-12-21]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 [字体: ]

        在招商引资方面,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特别强调,将对进驻的港企提供5项权限优惠,包括6条具体税收政策。港深将共同开展招商,广泛吸引国内外尤其是香港现代服务业企业聚集前海发展,重点引进具有较强实力、规模和品牌的企业落户前海,而前海的前期土地一级开发亦可由港企合作参与。据悉,当前前海已经着手开展招商引资准备工作,制订产业准入条件。

  发改委牵头建协调机制

  王荣表示,国务院赋予前海5项特别权限将对港企进驻有极大的优惠。其中包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各方参加的协调机制。他指出,协调机制的建立,将使前海跳出国家现有政策的局限,未来港企进驻后,倘希望对中央配套政策提出意见,可通过协调机制,及早就政策研究突破。

  服务业税改先行先试

  在税制方面,国务院要求前海在全国现代服务业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并提出了6条具体税收政策,包括深圳注册的保险企业,倘为前海注册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相关收入,可免征营业税;前海注册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得收入,亦可免征营业税等。

  非金融审批放宽权限

  此外,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的审批管理上,国务院赋予前海管理机构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管理权限,创造更加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国务院还支持前海在管理体制机制和开发模式上创新,同时,充分利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权,努力营造与国际接轨的法治环境。王荣表示,特殊政策措施目的,是要于前海营造最宽松、最优惠、最国际化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打造深港合作与对接的最佳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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