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财政部拟定的可能超过1000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日前已上报国务院待批。该方案将使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全面转型,其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方案并建议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其实,自1994年中国全面推行增值税以来,其改革便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之所以难产,只因两大顾虑始终横亘其间:担心会引发宏观经济过热,担心会减少财政收入。如今,中国宏观经济调整初见成效,为改革提速创造了良机。一方面,今年全国财税收入继续高增长,前7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已达40881.71亿元,同比增长30.5%,较大盈余创造了改革条件;另一方面,企业景气逐渐回落,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回落至10.4%,1~5月企业利润增速回落20个百分点,部分沿海中小出口企业陷入生存困境。选择这一时机加快推进以减税为特征的增值税转型,可谓恰逢其时。
短期看,增值税转型会减少财政收入,但若算一算动态账,不难发现,这一“减税”改革将为发展再添动力。一方面因改革带来的减收,可以带来25%的所得税;另一方面通过市场之手将推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由此,税基也将随之扩大。此时正值宏观调控目标由“两防”转为“一保一控”,而增值税转型正是“保”的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