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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仍将小步微调

[日期:2008-12-0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字体: ]

  日前,有报道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

  “个税税前费用扣除额将上调,但年内出台可能性很小。”12月1日,财税部门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据了解,拟议中的个税税前费用扣除额的标准不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只会在3000元上下,很可能继续延续以往调整的规律,小步微调。

  同时记者获悉的一种完善个税法的思路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将授权国务院调整个税税前扣除额。

  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黄桦看来,近年来个税税前扣除额提高,都是小调整,个税法更大更广泛涵盖的改革还没有真正启动。

  税前费用扣除额上调成定局

  今年3月,个税税前费用扣除额从上次调整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后,围绕再次调高的讨论不断。

  关于个税税前费用扣除额上调,其实早在上半年有关决策部门便已经逐步达成共识。

  全国人大财经委7月23日发布相关分析报告,指出为防止经济出现大幅下滑,其中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前不久也在财政部官方网站上发表文章,提出“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调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最有争议的是调高的标准。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甚至8000元的观点都有。

  对此,中山大学财税系杨卫华教授有一个测算,他根据今年上半年7.9%的CPI值加上平均一个人赡养1.9-1.03个人的标准来估测,应该调高到2500元,但同时为了保持调整一定的前瞻性,可以考虑2800元-3000元。

  “5000元、8000元的说法都缺乏根据,根本没有考虑财政收入的承受能力和公平性问题。”杨卫华说。

  杨卫华同时建议,个税税前费用扣除额应该改为浮动。可采取的方案包括以3000元为基准,各地根据各自情况在上下20%的区间内浮动;另一种方案是,可以设定2000-3500元的浮动范围,让各省根据各自情况选择。

  杨的理由是,目前全国各地实际的费用扣除额本来就有很大差异,有的地方房价2000-3000元/平米,有的地方则达到15000元/平米;有的地方人均收入4元/天,有的地方15元/天。“就像不能全国统一规定五一统一穿衬衫,十一统一穿棉衣一样,个税税前费用扣除额也不应该全国统一。”

  黄桦则对授权国务院调整个税税前费用扣除额的思路表示认同。

  她认为,个税设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对个人基本生活费用免征税。而不断变动着的物价、个人收入水平、个人家庭承担费用决定了,授权国务院对个税税前扣除额进行相应调整,可以更加灵活有弹性,也能及时反映人们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的现状。

  下一步改革不该再零敲碎打

  除了调高个税税前费用扣除额标准,黄桦教授同时提出,现阶段边际税率的改革也应该尽快推进。

相关新闻:个税起征点上调方案上报预计不超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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