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版本 English

背景:
阅读新闻

山西出台注会证书及印章暂行管理办法

[日期:2008-11-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近日,山西省注协制定下发了《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暂行管理办法》,这是协会维护广大注册会计师合法权益的又一重大举措。

  证书和印章是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的有效证件,只能注册会计师本人使用,或者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但有些事务所通过掌握证书和印章来控制注册会计师的活动,少数事务所甚至利用掌控的印章在注册会计师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风险较大或者虚假报告上盖章,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和权益。

  为了彻底扭转这一局面,山西省注协经过研究并出台了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和涂改,除规定的情况外,均应由注册会计师本人保管。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注册会计师本人和证书及印章分离的问题,这使得广大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chenlinming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更多
专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