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
(7)取得会计师等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8)《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1份(原件)。
(9)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有关奖励、成果、业绩等方面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或本人作为主要专业技术参与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各1份。
(10)论文、著作材料,包括:专业论文、著作、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有较高价值的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材料、撰写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有代表性的材料各1份。
(11)本人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1份。
(1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原件)。
(13)《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各1份。有关要求见《通知》附件1.
(14)相片页(含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1份。
(15)《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2、纸质申报材料的整理要求。
(1)需装订的材料及要求。申报人必须将上述(1)-(12)材料各1份统一按A4纸规格制作,并按目录顺序编好页码,集中整理装订成册(格式参见《通知》附件2)。
将纸质申报材料册装入材料袋1,并将相应的《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材料袋1封面。
(2)不应装订的材料及要求。不应装订的材料包括:《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的原件及21份复印件、所有提供查验的证书及证件原件、相片页、《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将不应装订的材料装入材料袋2,并将相应的《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材料袋封面。
(四)电子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册在装订前必须制作成电子版本,文件统一以“×××(申报者姓名)20××年(申报年份)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并以光盘为介质提交。
2、申报者必须保证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册在顺序、格式和内容上完全一致。
3、将光盘放入材料袋1.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时,提交按上述(三)、(四)要求准备的2个材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