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进一步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近日,商务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旨在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向银行或担保机构融资。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广银行融资、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鼓励银行合理布局商圈营业网点,创新融资产品、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鼓励担保机构入驻商圈,建立与商圈、再担保机构及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商圈建立物流监管平台,引导银行开展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同时,还要探索商铺经营权、租赁权质押融资试点,鼓励商圈内有条件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
《意见》还强调,鼓励各类网络商城、社区、网络交易平台搭建虚拟商圈,并在商圈内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认证和评价。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现有亿元以上交易额的商品交易市场达4500多个,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平台约2.3万家。但由于商圈内多数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抵押物少、信用记录不健全,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严重束缚了商圈及商圈内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