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审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审信标委”)制定了第3部分:总预算会计和第4部分:商业银行的标准。
总预算会计部分标准是针对财政总预算项目、基金项目,包含救灾、救助社会重大款项的审计、税务、财务要求;商业银行部分标准针对银行业务和核心业务制定。
审信标委目前正在就这两个标准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期为2个月,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6日。
自2008年年底起,由审计署牵头,审信标委开始重新制修订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标准,数据要求深化到会计凭证层面,范围扩大到企业、行政事业、总预算、商业银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