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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消除公众的审计疲劳

[日期:2009-04-19]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 [字体: ]

  审计署17日发布今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整改结果。公告显示,截至2008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7.73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58项;审计发现的116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30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为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整改结果

  从去年的预算审计报告,再到今年专门针对“纠正情况和整改结果”的审计公告,客观地说,审计监督的力度强度及其监督效能,确实是在不断提高和深化。但总体看,这一审计结果公告,仍然很难避免给人一种“审计疲劳”感。这种“疲劳”主要表现在——

  其一,审计所暴露问题的重复、雷同——几乎所有报告中陈列的财政预算管理问题,都是“屡审屡犯、屡改屡犯”。如审计报告中的这样一些“关键词”:“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不细化”、“挪用财政资金”、“少计收入、虚列支出”、“重复申报多报财政预算资金”、“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等等,在最近这些年公布的审计报告中,不难找出它们的身影,甚至许多还是“一而再”地重复出现。

  其二,对于审计问题的追查追责,仍主要停留在“追回或归还”的层次上,无论处罚惩治的力度还是广度显得较为柔弱。一方面,数以百亿计的公共资金审计问题,最终直接处理落实到人的不过一百多人。另一方面,即便是这一百多名被处罚者,绝大多数所接受的罚则是“党纪政纪处分”,被上升到刑罚范畴惩处的不过三十人。

  而我们知道,依据《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是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并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是涉嫌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

  如此看来,若想有效消除公众的审计疲劳感,出路也只能从上述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强化对审计问题的追责力度,提升惩罚的层次和高度。另一方面,要痛下决心从根本上尽快完善和强化公共财政体系这个制度源头,彻底扫除预算审计问题层出不穷的体制积弊。

  具体言之,其一,要将政府财政公开化、透明化——一切政府收入和支出须全部纳入预算,一切政府预算须向社会公开。其二,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让政府预算从编制、审核到分配使用的全过程,也做到充分的开放、公共化。换言之,政府预算中的公共资金,究竟怎么收怎么花,公众应该具有足够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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