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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中注协会员可申请QP考试奖学金

[日期:2009-02-04]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 [字体: ]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以下简称香港公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于2007年10月29日签署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项目备忘录”,香港公会将为参加2009年度QP考试的中注协会员发放奖学金,共5个名额。符合条件的中注协会员均可报名。

  此奖学金金额共计6,700元港币,形式为免除一年的考试及相关的学杂费用。香港公会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并商中注协提名后,由香港公会与中注协QP奖学金评选小组确定。

  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具备优秀品质;

  (2) 持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3) 已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优异成绩;

  (4) 已符合公会规定报读专业资格课程的英语能力要求。

  有兴趣参加该项目并符合条件的中注协会员,请填写香港会计师公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并于2009年3月6日前将申请表通过传真或电邮(email)的方式发往香港公会北京办事处。

  QP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香港会计师公会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香港法律第 50 章)于 1973 年 1 月 1 日成立,是香港唯一的法定专业会计师注册组织,专责培训、发展及监管本港的会计专业。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QP)是在香港晋身为执业会计师(即内地的注册会计师)的最直接途径。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豁免协议") ,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读QP时,可以豁免A单元「财务汇报」、B单元「财务管理」和C单元「审计和资讯管理」三个科目。有关QP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香港公会的网站:http://www.hkicpa.org.hk/students(NEW)/QP_china/info_sheet.php

  香港会计师公会北京办事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16

  邮编:100031

  电话:010 66411488; 传真:010 66411487;电邮:liam@hkicpa.org.hk

  联系人:李连庆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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