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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会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日期:2008-12-19] 来源:江苏省注协  作者: [字体: ]

  日前,江苏省注协网站公布了“2008年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会计处、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一、基本情况

  今年检查的50家会计师事务所集中在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四个市,并以2003年前成立的事务所为主,共40家,其余10家为近年新设所;有2家是外省市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50家事务所2008年1月至5月共出具年报审计业务报告6205份,验资报告6127份,总计为12332份。检查组共抽查年报审计报告111份,抽查比例为1.79%;验资报告120份,抽查比例为1.96%,综合比率为1.87%,检查涉及到237名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存在较严重质量问题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出了必要处罚。2008年我省处理处罚涉及30家事务所和75名注册会计师。其中行政处罚涉及7家事务所的12名注册会计师,包括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警告,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2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警告;行业自律处罚涉及8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9名注册会计师,包括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1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强制培训;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8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他们是南京东兴会计师事务所万发正、王悦駸、刘小双;江苏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万如平、朱永权、胡进;苏州远见会计师事务所苏文芝、胡平平。另外,对存在问题较轻的17家会计师事务所的44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方面。从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情况看,所查大多数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新执业准则实施之前制定的,相关内容尚未进行修改完善,部分小型事务所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管理层对执业质量控制力度也不够。从形式上看,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基本能够履行逐级复核程序,但有些小事务所对各级复核人员缺乏明确的分工,逐级复核记录流于形式。

  (二)业务质量方面。主要存在一下11方面的问题。

  1、风险评估审计程序履行不充分

  2、银行函证程序的实施不到位

  3、重要帐户的替代性程序实施不充分、不规范

  4、注册会计师对外商投资企业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事项,未能提出调整意见或在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5、分析性程序未履行或不充分

  6、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附注不规范或披露不充分,注册会计师未予指出

  7、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关注不够

  8、对重要审计证据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不够,未能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

  9、重要法律性文件的收集不规范

  10、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使用不当

  11、以及关于验资方面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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