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及评估行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了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试行)结合江西省内实际情况起草的。
《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根据综合评价委员会的建议,对原综合评价制度进行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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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注协印发3个行业管理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12月1日以赣会协[2008]137号和赣会协[2008]138号分别印发《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行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 》及《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修改说明的通知》,并要求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及评估行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了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试行)结合江西省内实际情况起草的。 《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根据综合评价委员会的建议,对原综合评价制度进行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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